1.山大读者借阅图书的权限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让读者更充分地利用图书馆馆藏图书,自2018年5月10日起,图书馆对持有我校正式校园卡的教职医务员工、访问学者、博士后、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再限制普通图书的借阅册数。其他借阅规则不变。
2.图书的馆藏地如显示“图书馆总馆”在哪里?
图书馆行政上的总馆办公地点在中心校区图书馆,即文理分馆。如果馆藏地显示是图书馆总馆,暂时还不能借阅,有具体的馆藏地后才能借阅,如果有具体的馆藏地出现的时候,该图书就可以借阅了。
3.自己的借书证可以借给别人使用吗?可以使用别人的借书证借书吗?
作为借书证的校园卡只限读者本人使用,不能借给别人使用,读者应不使用他人借书证借阅。
4.借书证——校园卡丢失怎么办?
校园卡丢失(那怕暂时找不到)要立即挂失,因无论谁用你的借书证借书都要你来负责归还或赔偿;已经借到自己校园卡上的图书也一定要妥善保管。
5.新生如何开通校园卡的借阅功能?
说明:新生可以利用闯关系统开通校园卡借阅功能。
登录闯关
一、共30道题目,全部出自新生专栏入馆“指南”。
二、满分为100分,1-20题每题3分,21-30题每题4分,答满80分算合格;不足80分,视为不合格。
三、闯关成功后,系统方出现“开通借阅权限”按钮,点击后即可开通本人校园卡借阅权限。若不合格,系统出现“不合格,请重新测试”按钮,您可学习图书馆新生专栏入馆“指南”后再次答题闯关,答题次数不限。
注意:如果闯关成功后,未点击“开通借阅权限”便关闭浏览器,校园卡借阅功能不能开通。可重新登录闯关系统,合格后再点击“开通借阅权限”。
6.读者在寒暑假中到期的图书该如何处理?
读者应注意所借图书的最后归还时间。借出图书应按时归还。读者所借图书在寒暑假中到期,可在开学后5天内归还;节假日到期,可在假日后第一天归还。所借图书到期不归还,每过期1天罚款0.10元,过期3天内归还者,不收罚款;超过3天,按超期实有天数罚款。有超期图书不清还者系统将自动给予暂停借阅处理。
7.如何登录“我的图书馆”?
用户名:用户名为校园卡账号或校园卡卡号后六位数字,如果倒数第六位为“0”,则用户名为后五位数字。(旧)
新版校园卡请使用6位账号登录;旧版校园卡请使用校园卡号后6位登录,后6位前面一位或两位有0的,去掉0。
密码:默认密码为校园卡的查询密码
如果忘记校园卡的查询密码,可以带身份证到校园卡充值中心重置自己的查询密码
8.请问各分馆借书处的开放时间是什么?
借阅服务:
周一至周日8:00-22:00
备注:
1、蒋震图书馆赠书阅览室、山大人书库周一至周五8:00-12:00;13:30-17:00(冬季)14:00-17:30(夏季)
2、软件园校区图书馆周一至周日8:00-21:30
3、兴隆山校区图书馆冬季闭馆时间21:30
9.如何续借图书?
如需续借,在无其他读者预约情况下可在网上续借或持校园卡到总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每册图书借期内只能续借一次。
所借图书(新书借书处的图书除外),可在最迟还书日期前一周内续借一次(30天),途径有二:一是到原借书处续借;二是在此书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电脑登录“我的图书馆”或者手机登录移动图书馆,在网上续借。
续借方法如下: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点选“当前借阅”,选取欲续借图书条目,点击“续借”按钮。
10.如何预约图书?
只有在读者欲借的图书在该馆藏地已经全部借出时,读者才能预约。
读者登录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 点击“书目检索”查找到欲借图书,如发现欲借图书的所有可借复本全部借出,可以选择“预约申请”选项,选择“取书地”,点选“预约”栏下的单选按钮,最后点击右下方的“执行预约”按钮,若此书符合预约条件,系统给出预约成功的提示,预约操作完成。
取消预约方法:登录“我的图书馆”―>点击“预约信息”,显示预约情况―>点击“取消预约”,完成预约取消。
11.如果书刊超期如何罚款?
所借图书逾期一天罚款0.1元。
所借图书到期不归还,每过期1天罚款0.10元,过期3天内归还者,不收罚款;超过3天,按超期实有天数罚款。
12.如果所借书刊不小心丢失,如何赔偿?
所借书刊丢失,原则上可以同样版本的实物赔补。重要馆藏根据书刊出版年代、珍贵程度按书刊价(多卷书为全套价)的2-50倍赔偿。
①所借书刊丢失,原则上可以同样版本的实物赔补,但需付2元加工、分编费。
②不能以原版本实物赔补的,根据书刊出版年代、珍贵程度按书刊价(多卷书为全套价、期刊合订本为全年价加装订费)的2~50倍赔偿。
③赔偿时,如已超过借阅时限,过期费照收。
④赔偿书刊在一个月内找到,可凭赔偿收据退回赔款,过期费照收。